2009年8月5日 星期三

阿扁被起訴的省思─「台灣政治人物要有道德修養」

2008/12/14
陳水扁一家人及舊屬,被他在位時成立的特偵組進行嚴密的偵查並起訴,檢察官指出陳水扁先生犯行重大,犯後一再攻擊司法,並無悔意,更令國人痛心。如果司法最後證明,前後長達八年統治臺灣的「扁政府」其實就是一個「貪腐集團」的時候,與其問民進黨是否要與扁切割?倒不如問,政治該不該講求道德?這是當前臺灣政壇極具迫切性的問題。同樣的,在政爭紛擾的泰國,也面臨相同的問題,黃衫軍之所以接二連三反政府,就是要與前總理塔信徹底切割。
從無罪推定原則的立場來看,固然陳水扁在三審定讞前,仍然不能冠上「貪腐的總總」的罪名,但從道德及政治的角度來看,社會大眾似乎在深思之後,就已經有了直覺的答案。但我們並不鼓勵過度屈從於直覺,相反的,我們寧願將此視為「政治倫理」的嚴肅課題。
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被視為明白主張政治首在改善道德的第一人。在他看來,政治的基本任務或目的,是在進行道德改革。要讓政府的成員能夠更良善地照顧好自己的靈魂,而不是汲汲於追逐營求財富、權力或聲名。
「道德改革才是政治的目的」!政治家的工作,就是進行道德改革,也就是試圖改善人們的道德,從而使人們的靈魂(真象的自我)得到淨化或趨於完善化。
嚴格的來說,一個政治社會的良窳與其成員的道德品質有關。一個政治社會的領導者及其成員,皆具有一定的道德品質,並服膺操持與德能俱優者,雖最良善的國度本必可期,但至少不落入政治的惡性循環之中,不知藍綠政治人物,從扁案中是否已得到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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