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滯台泰緬學生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籲除罪化與特赦
http://www.cdnews.com.tw 2008-07-16 王鵬捷/綜合報導
移民署為解決在台滯留泰緬學生居留問題,連續兩天受理給予一年效期臨時外僑登記證。不過,台灣法治促進會16日表示,政府應從人權、人道出發,優先考量「除罪化」和「特赦」的人道處遇,否則要求先認罪自首換取一年臨時外僑登記證做法,不僅情何以堪,更為德不卒。 中央社16日報導,儘管根據移民署今天統計,兩天來共有八百七十七人提出申請,經三個工作天辦理時間,兩梯次分別可以在週六、週日兩天領證,不過,長期關懷台泰人權的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及泰國分會會長陳鴻彰仍於晚間發表聲明,希望馬政府採取更積極做法。 張學海表示,日前三百多名在台灣的泰緬孤軍後裔發動集體絕食抗議行動,雖獲內政部長廖了以回應,同意持假護照的泰緬僑生自首「偽造文書罪」後,再由移民署發給一年有效的臨時外僑登記證,但這種做法仍然為德不卒。 他指出,這些泰緬學生是早年國民黨政府編制在「雲南反共志願軍」轄下第三軍、第五軍的國軍部隊之後裔。當時奉命駐紮在泰國邊境的唐窩、美斯樂等地,當時泰國邊境正受泰共騷擾,與國軍反共立場一致,才劃地接納國軍部隊組成自治的難民村,並發給「難民字」以示區隔。 後來曾對協助剿共有功孤軍官兵及眷屬核給「公民字」(泰國身分證);「隨身證」(中文譯為「中國國民黨軍人證」)則發給未參加剿泰共的部分官兵,雖無法取得泰國公民身分,但可自由遷徙或簽證出國。 不過,張學海說,中華民國政府以「有安全顧慮」為由,拒絕簽證准許入境台灣,政府長期以來對忠貞孤軍眷屬及後裔不仁不義在先,竟迫使他們鋌而走險持假護照或其它方式回到台灣。 張學海認為,這些人是特殊時空背景下的受難者、但因政府未善盡保護之責,使他們成為亞細亞的孤兒,因此,泰緬孤軍眷屬及後裔不是「外僑」,而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應還給他們一個國籍,而非一年短期的居留證。 七月三日三百多名泰緬孤軍後裔走上街頭爭取國籍,並在自由廣場靜坐,當天深夜內政部長廖了以與靜坐代表達成共識,承諾學生只要在七月十五、十六日內完成自首,將發給臨時身分證明;後續的工作及居留問題,內政部也將於立法院下個會期開議後會立即推動相關修法。
【中央網路報】
移民署為解決在台滯留泰緬學生居留問題,連續兩天受理給予一年效期臨時外僑登記證。不過,台灣法治促進會16日表示,政府應從人權、人道出發,優先考量「除罪化」和「特赦」的人道處遇,否則要求先認罪自首換取一年臨時外僑登記證做法,不僅情何以堪,更為德不卒。 中央社16日報導,儘管根據移民署今天統計,兩天來共有八百七十七人提出申請,經三個工作天辦理時間,兩梯次分別可以在週六、週日兩天領證,不過,長期關懷台泰人權的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及泰國分會會長陳鴻彰仍於晚間發表聲明,希望馬政府採取更積極做法。 張學海表示,日前三百多名在台灣的泰緬孤軍後裔發動集體絕食抗議行動,雖獲內政部長廖了以回應,同意持假護照的泰緬僑生自首「偽造文書罪」後,再由移民署發給一年有效的臨時外僑登記證,但這種做法仍然為德不卒。 他指出,這些泰緬學生是早年國民黨政府編制在「雲南反共志願軍」轄下第三軍、第五軍的國軍部隊之後裔。當時奉命駐紮在泰國邊境的唐窩、美斯樂等地,當時泰國邊境正受泰共騷擾,與國軍反共立場一致,才劃地接納國軍部隊組成自治的難民村,並發給「難民字」以示區隔。 後來曾對協助剿共有功孤軍官兵及眷屬核給「公民字」(泰國身分證);「隨身證」(中文譯為「中國國民黨軍人證」)則發給未參加剿泰共的部分官兵,雖無法取得泰國公民身分,但可自由遷徙或簽證出國。 不過,張學海說,中華民國政府以「有安全顧慮」為由,拒絕簽證准許入境台灣,政府長期以來對忠貞孤軍眷屬及後裔不仁不義在先,竟迫使他們鋌而走險持假護照或其它方式回到台灣。 張學海認為,這些人是特殊時空背景下的受難者、但因政府未善盡保護之責,使他們成為亞細亞的孤兒,因此,泰緬孤軍眷屬及後裔不是「外僑」,而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應還給他們一個國籍,而非一年短期的居留證。 七月三日三百多名泰緬孤軍後裔走上街頭爭取國籍,並在自由廣場靜坐,當天深夜內政部長廖了以與靜坐代表達成共識,承諾學生只要在七月十五、十六日內完成自首,將發給臨時身分證明;後續的工作及居留問題,內政部也將於立法院下個會期開議後會立即推動相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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